近日,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正式印發《湛江市失信懲戒措施部門工作指引(2025年版)》(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該指引以《全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2025年版)》為根本遵循,緊密結合湛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際需求,創新構建“四類措施+全領域覆蓋”的失信懲戒體系,為推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信用滲透之城”筑牢堅實制度屏障。
《工作指引》的核心亮點在于清晰劃分懲戒措施類別、明確部門權責邊界,確保失信懲戒工作規范有序、精準高效。其中,普適性措施聚焦市場主體普遍適用的懲戒要求,涵蓋市場禁入、職業限制、評優評先等12項重點內容,例如,限制失信主體參與政府采購、申請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從基礎層面筑牢信用監管防線;針對性措施則立足市級32個部門職能定位,量身定制分領域懲戒指引,形成“一部門一重點、一領域一指引”的精準治理格局,確保懲戒措施與部門職責深度契合,切實提升監管效能。
在實施原則上,《工作指引》嚴格遵循“合法、關聯、動態”三大要求。一方面,明確禁止任何部門擅自增設懲戒措施或加重懲戒標準,所有失信懲戒工作均需依法依規、依據指引開展,堅決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將根據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更新情況及湛江工作實際需求,適時調整完善指引內容,確保制度時效性與適用性。此外,針對市級無權限實施的證券交易限制、藥品進口禁令等措施,《工作指引》統一標注執行主體,明確由國家或省相關部門負責落實,避免權責混淆;同時將參考類措施納入體系,引導金融機構、評級機構等市場主體在投融資、商業合作等活動中主動應用信用信息,推動形成“政府監管+市場約束”的信用共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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