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158號《海關總署關于調整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的進口食品名錄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2日起,對供人類食用的水產品不再實施檢疫審批管理。進口水產品在滿足“來自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地區)和已獲得海關總署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符合相關檢驗檢疫要求”的條件下,企業將不再需要申領《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湛江港是華南地區進口水產品的主要口岸之一。據悉,此次政策調整縮短了業務辦理流程鏈條,減少了貨物的整體通關時長,降低了進口企業的時間成本,切實助力進口水產品行業提質增效。
為支持進口水產品行業高質量發展,湛江海關多次開展水產品相關優惠政策宣講會,及時將政策“送上門”,指導企業“用得準”,實地探訪企業生產車間,了解企業經營情況、發展困境,切實回應企業關切問題,并在節假日安排預約加班服務,有效保障進口水產品順利通關。
公告同時對供人類食用的腌制肉類、腸衣、乳品、燕窩進行了調整,對上述進境貨物不再實施檢疫審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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