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又一政策“大禮包”落地湛江——從2024年12月1日起,湛江港作為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包括重慶市團結村鐵路集裝箱中心站、四川省成都國際鐵路港(城廂站)、河南省鄭州鐵路口岸在內的10個啟運港同時獲批作為湛江港配套啟運港。至此,湛江港成為廣東省內適用該政策最多港區的港口。
這也意味著,從以上10個啟運港發往湛江港中轉至境外的出口貨物,一經確認離開啟運港口,即被視同出口并可辦理退稅。未來,湛江港將迎來更多貨物的集聚,并形成輻射帶動效應,提升港口國際競爭力,吸引更多的國際貿易和投資。
在這個“大禮包”的賦能下,湛江將進一步發揮國家戰略聯動與融合發展的重要連接點和支撐點作用,加快形成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合力,促進西部陸海新通道運輸能力和區域協同發展。
【意義】“含金量”滿滿,提升湛江港國際競爭力
今年第四季度以來,湛江港生產工作緊張有序進行,高效運作的港口既有揚帆遠航的希望,也有滿載而歸的收獲。
在“一帶一路”與RCEP“雙輪驅動”下,湛江邁向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海南自貿港、西部陸海新通道、粵港澳大灣區等多重國家戰略在湛江交互疊加。
擁有天然深水資源稟賦的湛江港,是全國唯一的東、中、西三大地帶共用的沿海主樞紐港,也是我國大陸通往東南亞、非洲、歐洲和大洋洲航程最短的港口,目前更升級成為國內第七、華南和西南首個40萬噸級世界級深水港。近年來,湛江港積極發揮其作為西南傳統出海口的地理優勢,致力于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打造區域集裝箱樞紐,并聯動新通道沿線區域拓展腹地貨源。
眼下,湛江港又多了一重“身份”——離境港,并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進一步提升湛江港的國際競爭力,吸引更多的國際貿易和投資,推動經濟的發展。
在《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稅〔2024〕31號)中,啟運港、離境港、經停港、啟運港退稅政策等概念相繼走進湛江人民的視野。
何為啟運港、離境港、經停港?據了解,出口企業從啟運地口岸啟運報關出口的港口稱為啟運港;由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承運,從水路轉關直航或經停指定口岸稱為經停港,經停港可加裝、卸載啟運港貨物,符合相關條件,經停港也可作為貨物的啟運港,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具有自離境地口岸離境的集裝箱貨物運輸功能的港口稱為離境港。
啟運港退稅政策是我國出口退稅管理模式的一項重大改革創新。一般情況下,出口退稅是外貿貨物運到離境港并辦理結關手續以后方能退稅;而啟運港退稅政策則是外貿貨物從啟運港運出時,尚未運到對應的離境港,即視為已出口并可辦理退稅手續,大大縮短了出口企業的退稅周期,有利于企業加快資金周轉,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為相關的生產、運輸、貿易企業帶來重大利好。
對于港口而言,此項政策更是“含金量”滿滿。因為從啟運港出發的外貿集裝箱貨物,只有通過離境港離境,才能在啟運港申辦出口退稅。而此次獲批作為湛江港配套啟運港的有10個港口,輻射陜西、河南、四川、貴州、云南、重慶、湖南、廣東、廣西等省(區、市),這就意味著作為離境港的湛江港的中轉貨物量將大大增加。不難看出,離境港政策的含金量對港口而言更有吸引力。
【優勢】加強修煉“內功”,塑造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湛江港何以獲批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優勢在哪里?
除了自然稟賦的“青睞”之外,加強修煉“內功”、把區位優勢轉化為高水平開放優勢,也是湛江港此次“入選”的關鍵所在。
目前,湛江港已通航40萬噸級船舶,是華南沿海地區通航條件和原油、鐵礦石接卸條件最好的港口。粵西地區首個保稅物流中心(B型)及湛江綜合保稅區毗鄰港口,可實現港、航、區之間貨物作業、分撥、分銷、配送等一體化協同。2023年,湛江港貨物吞吐量完成2.83億噸,同比增長11.42%。集裝箱吞吐量完成158.13萬標箱,同比增長3%。
湛江港近年積極鏈接各方資源,深度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不斷織密航線網絡布局,推動落實分撥中轉合作機制,逐步構建聯通粵瓊及中西部地區的水運體系動脈。同時,著力構建由陸向鐵路、公路運輸拓展至海運出境的物流服務延伸功能,促進形成以黔粵為代表的東西部雙向協作。截至目前,湛江已運營海鐵聯運班列41條,通道對內輻射國內12省(區、市)、29市、53站(鐵路貨站),線路覆蓋重慶、貴州、云南以及珠三角區域共30個鐵路站點,黔粵、渝湛、桂湛、滇湛班列常態化開行。
此前,湛江不斷拓展西南腹地的陸港布局,搭建一站式物流服務平臺。湛江港已分別在貴州大龍和黔東南州設立陸港,進一步延伸港口功能和拓展區域物流。未來,隨著腹地內陸港建設的不斷完善,將更有利于推動腹地貨源集聚,并通過利用湛江港啟運港退稅政策,助力湛江港更好打造西部陸海新通道出海口。
而從湛江出口貿易現狀來看,湛江主要外貿出口的產業為紙制品、電器、冷凍產品、化工產品等。外貿規模方面,湛江港2023年外貿集裝箱量重箱量約13.6萬TEU,其中出口集裝箱重箱約8萬TEU,30%通過直航班輪模式出口,70%以駁船至香港、深圳、南沙等大灣區樞紐港。腹地貨源方面,2023年湛江對接西部陸海新通道鐵水聯運完成量約3.4萬TEU,其中主要來源于腹地貴州、重慶、四川區域外貿出口箱量約0.8萬TEU,以農資化肥為主。可以說,湛江港作為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在出口貿易現狀方面同樣具備較好基礎。
【利好】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多方共贏
對于此次被批準為離境港的湛江港乃至其所在的湛江市而言,未來將承接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紅利,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與出口、生產、運輸等企業實現多方共贏。
當前,湛江已成為直接服務海南自貿港、西部陸海新通道、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國家戰略的沿海港口城市。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這個“大禮包”的落地,有利于湛江發揮國家戰略聯動與融合發展的重要連接點和支撐點作用,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同時,啟運港退稅政策對西部陸海新通道港口群的覆蓋,將更有利于我國西南貨物往通道集結,加快推動實現湛江港與各通道間更高效便捷的互聯互通網絡建設,服務各地產業互動和運輸結構調整,反哺粵西產業發展,為開拓區域集裝箱運輸新格局創造條件。
湛江港獲批作為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也意味著湛江海關寫入支持湛江外貿質升量穩二十條措施“支持湛江作為離境港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正式落地實施。
據海關介紹,啟運港退稅政策包括水路啟運港退稅政策及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在陸路啟運退稅政策方面,湛江港將成為廣東省內適用該政策最多港區的港口,有效增強了湛江港的輻射帶動效應和聚集能力,推動湛江深度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助力廣東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同時,這次財稅〔2024〕31號也明確,在《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在粵港澳大灣區實行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48號)文件附件中增列湛江市湛江港為啟運港,也就意味著水路啟運退稅政策方面,貨物在湛江港啟運,前往廣州南沙新港、深圳港(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小漠港區)離境,也將享受啟運港退稅政策。
此前,湛江港還分別作為寧波舟山港離境的啟運港、海南洋浦港離境的啟運港,可見湛江作為連接西部陸海新通道、粵港澳大灣區及海南自貿港的交通樞紐地位愈加明顯。
“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出口企業貨物在啟運港辦理手續后即可申請退稅退稅準備時間可壓縮一半以上,疊加湛江海關牽頭集成創新的‘并行港’物流模式,將進一步助力企業‘賣全球’。”湛江海關有關負責人說,在“大禮包”下發后,海關第一時間聯系陸海新通道湛江公司摸底調研,聯合地方商務部門共同開展政策宣講會,深入解讀啟運港退稅政策及如何疊加“并行港”物流模式助力企業出海“掘金”,實現以物流促貿易、以貿易促產業、以產業促發展。
未來,湛江港依托作為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落地,將有效發揮湛江港作為西南傳統出海口作用,推動與川貴渝等西南沿線地區產業合作,形成粵西地區與腹地貨源間的經濟雙向循環能力,為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省(市、區)貨物貿易便利化提供更優異的物流服務,提高湛江港貨源集聚功能,進而形成輻射帶動效應,引導更多航線班輪的掛靠,促進區域集裝箱樞紐港形成,打造更好的外貿物流運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