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的湛江海濱。
要求高
建成提升國家海洋競爭力核心區
作為全國三大海洋經濟發展的試點省之一,國家對于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國務院在批復中明確提出,《規劃》的實施要突出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優化海洋經濟發展格局,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促進海洋科技教育文化事業發展,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創新海洋綜合管理體制,將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為我國提升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區、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區和推進海洋綜合管理的先行區。
有專家分析,相比此前獲批的山東、浙江的海洋規劃,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的“綜合發展”和“輻射帶動”的意義更加顯著,非常契合廣東經濟當前發展的需要。
范圍廣
涵蓋我省全部海域及14市
《規劃》規劃期為2011—2020年,重點是“十二五”時期。《規劃》主體區范圍涵蓋了廣東省全部海域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14個市,海域面積41.9萬平方公里,陸域面積8.4萬平方公里。
不僅如此,為進一步增強海洋經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規劃》還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佛山、肇慶及環珠三角地區的粵北等相鄰地區作為聯動區。海洋經濟有望成為我省東西兩翼地區協調發展的新抓手,為解決廣東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探索新途徑。
亮點新
創新與周邊經濟區合作方式
此外,《規劃》與周邊多個經濟區的交流互動也成為了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的一大亮點。國務院明確要求廣東要創新合作方式,加強與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峽西岸經濟區、北部灣地區和海南國際旅游島的對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于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正在積極為組織實施《規劃》做好準備。今年5月,省委委員、候補委員專項視察活動第八專題工作小組已經對珠江三角洲及粵東沿海地區的海洋經濟發展情況進行了細致的調研,沿海各市也在積極謀劃本市海洋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