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海洋經濟發展成為國家戰略
綜合試驗區規劃獲國務院批復
2015年海洋經濟總量將占全省GDP近1/4
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打造“海洋經濟強省”序幕拉開
戰略意義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發改委獲悉,國務院近日做出批復,原則同意了《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這意味著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正式上升為國家戰略
總體要求
國務院在批復中明確提出,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要建設成為我國提升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區、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區和推進海洋綜合管理的先行區
區域
《規劃》規劃期為2011—2020年,主體區范圍涵蓋了廣東省全部海域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14個市,海域面積41.9萬平方公里,陸域面積8.4萬平方公里
目標
根據《規劃》,廣東海洋經濟規模將在2015年達到1.5萬億元,占到GDP總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省。到2020年全省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目標
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國務院近日批復,原則同意了《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這是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之后,廣東又一個上升到國家級戰略的區域性規劃。廣東打造“海洋經濟強省”的征途將就此拉開序幕。
根據《規劃》制定的目標,廣東省海洋經濟將在2015年達到1.5萬億元,占廣東GDP總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省。到2020年全省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