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不少市民向湛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稱,經開區海濱大道中128號萬達廣場4樓凱歌KTV拒絕讓客人自帶酒水,認為商家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現希望有關部門督促整改。
湛江經開區管委會答復如下:湛江經開區泉莊街道辦綜合執法人員經過核查,海濱大道中128號TIME PARTY KTV凱歌萬達店證照齊全,衛生狀況達標。
經詢問,該店回復,由于衛生的原因,不希望到店消費顧客將食品帶入店內食用,因為如導致身體出現問題需要店鋪負責,所以店鋪希望顧客能提供食品安全證明,或將顧客帶來的酒水飲料食品等寄存店中,離店再取回,以減少因食物出現問題導致的紛爭。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KTV禁止自帶食物是不合法的。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KTV禁止自帶酒水、食物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泉莊街道辦已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凱歌萬達店進行整改,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現場,該KTV已對該現象進行整改。建議消費者在消費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的規定,充分行使自己的選擇權,自行決定是否進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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