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馮家順)最高人民法院10日發布5件反壟斷典型案例,涉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固定商品價格及分割銷售市場的橫向壟斷行為以及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等重要法律問題,涵蓋交通、建材、原料藥、化工等民生行業。
“共享電單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是最高法首例認定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案件。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提供商杭州青某公司,以某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某市大數據中心在該市違法設定并實施共享電單車特許經營,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為由,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二審同意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
除了共享電單車,這批案例還涉及原料藥樟腦、混凝土等的壟斷行為。這些案件直接關系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與百姓的出行成本、用藥成本、住房成本等息息相關。人民法院依法堅決制止壟斷行為,并對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給予相應賠償,不僅捍衛了市場公平,更守護了百姓切身利益。
這批案件體現了人民法院裁判標準日趨完善,為規范市場競爭行為提供清晰指引。“水泥協會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明確了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的認定標準,劃定行業協會行為邊界,規范行業協會依法開展行業指導和服務。“甲醛銷售市場”橫向壟斷協議案,明確了達成并實施橫向壟斷協議的認定標準,便于人民法院精準識別橫向壟斷協議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據介紹,“原料藥樟腦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等是人民法院對地方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反壟斷處罰決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復議決定進行司法審查,體現了反壟斷司法對行政執法的依法監督和支持,確保執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反壟斷司法與行政執法協同發力,良性互動,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