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的底色需群眾共繪,美好家園的模樣要從實處生長。湛江“美好家園,共建有我”活動啟動,多部門推“七項行動”、定72個重點村(社區)、聚“社區公益合伙人”——這不僅是活動開篇,更是湛江以“共建”破題基層治理、為文明城市創建注入民生溫度的生動實踐,為“共享”成果打牢基礎。
“共建”是“共享”的前提,核心是打破“政府單打獨斗”,讓治理從“單向推動”轉向“多元共治”。過去,基層常陷“干部干、群眾看”困境:清淤治水,有人覺得“與我無關”;美化環境,仍有人隨手丟垃圾。這種模式讓“共享”成“被動接受”,難以激發群眾歸屬感。而“七項行動”主動破局:20多家“社區公益合伙人”融入家園建設,7支群眾隊伍從“旁觀者”變身“主人翁”,4位群眾分享清淤護綠經歷,讓“共建”從口號成體驗。當治理成政府、企業、群眾的“大合唱”,“共享”才更有分量、更得人心。
“共建”是“共享”的基礎,生命力在緊扣群眾急難愁盼,讓行動從“紙面規劃”落到“生活實處”。“共享”的幸福,源于“灌溉水通不通、出門路暢不暢、食品安不安全”的滿足。“七項行動”精準對接需求:環北廣東工程二期清淤解村民灌溉之憂,食品安全“你點我檢”護群眾舌尖安全,“凈、暢”行動改居住環境之貌。這些改變讓“共建”的力,轉化為“路暢、水清、日子好”的“共享”成果,讓群眾真切感受“我參與、我受益”。
“共建”是“共享”的保障,長效靠機制“搭臺”,讓熱情從“一時興起”轉為“常態堅持”。美好家園建設非“一陣風”,“共享”幸福需長期守護。湛江的探索很務實:“三年三步走”從試點到全域,給群眾長遠希望;“社區公益合伙人”招募社會力量,黨員帶頭植綠護綠、守“門前三包”。這些做法給了群眾參與的“入口”,也讓“共享”成果保鮮,推動“共建”日常化、“共享”長久化。
從金沙灣啟動到街巷改變,從群眾分享到企業響應,湛江以“共建”連起政府“發力點”、群眾“需求點”與“共享”“落腳點”。眾人攜手,方能讓幸福之花常開,讓每個人在共建中共享家園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