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我是盛和園中區業主,小區物業自2023年5月至今,收取物業費2.8元/平方米,超過政府最高指導價1.7元/平方米,且一直未向主管部門備案。
湛江經開區管委會:目前被投訴物業公司屬于前期物業管理公司,其收費標準若超過政府指導價的應當經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未經核定,湛江經開區住建交通和城市綜合執法局無法立案查處涉嫌價格違法行為。經開區住建交通和城市綜合執法局經了解,湛江經開區住建交通和城市綜合執法局根據職能職責,已督促物業公司向發改部門申請核定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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