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本人是湛江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現咨詢國家對企業是否有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獎勵政策:1、如果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政府是否會發放相關的獎勵;2、政府對企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否有提供專項補貼。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 國家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經咨詢湛江港集團相關規定,工作有重大突出表現的,可由企業內部安全經費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