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正值“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之際,廉江法院與廉江檢察院在鶴地水庫聯合發布司法保護令,并現場樹牌進行公告,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和排放、傾倒、堆放、處置有毒物品及廢棄物等,禁止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游泳、養殖、垂釣等污染飲用水體的活動等,以司法力量保障湛江數百萬人的“大水缸”更干凈更安全。據了解,這是湛江市發出的首例水資源司法保護令。
法官對群眾進行普法。
隨后,法院干警就地向當地人民群眾開展“精打細算用好水資源,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主題宣傳活動,向群眾普及第三十二屆“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七屆“中國水周”基本知識,并發放相關宣傳資料,以案釋法,增強公眾對飲用水資源的保護意識,營造出保護飲用水的良好氛圍。
2023年以來,廉江法院依法審結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7件,妥善辦結一宗私自飼養野生動物案件,是湛江首例適用“以勞代償”方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責任的環境類案件。廣泛發動干警300余人次參加環境整治志愿服務活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服務“百千萬工程”。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聯動機制,與廉江市檢察院在高橋紅樹林保護區聯合發布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令,并現場樹牌公告,合力守護好綠水青山。常態化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12場次,發放宣傳資料近2000冊,以法院司法力量服務綠美廉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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