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2023年4月11日我前往霞山區人民大道南48號新享快餐店用餐,支付現金20余元。后發現該快餐廳存在衛生問題,地板桌面存在污垢,餐具并未進行消毒,餐廳員工也并未出示相關衛生健康證明,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對該店進行相應整改。
霞山區人民政府:經霞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該店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工作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但未對該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另發現該店的食品加工區和就餐區存在部分的衛生問題。執法人員已對其發出了監督意見書,限期其整改,目前該店已將問題整改完畢。鑒于違法事實不成立,霞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不予立案。下一步,霞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強該店的日常監管,督促商家嚴格按照食品規范要求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