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湛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日前經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批準通過,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共分為六章,總則、政務服務、市場活力、開放創新、法治保障和附則,共計六十條,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做了較為全面的規范。
近年來,我市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制定《條例》,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是持續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鞏固我市營商環境改革成果的有力保障,是破解營商環境堵點、難點問題的現實需要。
在政務服務方面,《條例》明確提出政務服務事項不得增設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辦理條件和環節。對一個行業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申請人可以填寫一套表單、提交一套材料申請集中辦理。一個行業經營涉及的多項行政許可事項,可以按照規定將相關行政許可信息加載到一張行政許可證件上。市人民政府使用統一的電子證照服務系統,推行完稅證明電子化。對實體證照和電子證照實行同步簽發、同步更新、同步注銷,推行電子證照一網申請、受理、審批、公開、查詢和打印下載。全面壓縮證明事項的設定范圍,未納入清單的證明事項,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供。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系統統一收件、統一出件、資料共享、并聯審批,審批辦理時限不超過五個工作日。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同步申請,免繳不動產登記費,一次性發放聯合驗收意見書和不動產權證電子證照。致力構建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體系。
為建立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條例》中明確,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實行開辦企業“一網通辦、一窗通取”模式。市場主體可以通過“一網通”平臺申請注銷。在財政扶持、金融支持、土地供給、費用減免、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等活動中獲得公平待遇。整合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網絡平臺,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人才培訓、技術支持、對接投資融資、知識產權、財會稅務、法律咨詢等服務。實行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管理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不再要求市場主體另行提交紙質材料。實現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使用電子保函等其他非現金方式,投標保證金自動退還。
支持市場主體采用靈活用工機制,引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合作,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解工作機制,推進市場主體內部集體協商制度建設。加強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引導企業加強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勞動者失業保障和就業服務的相關制度,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編制并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實施動態管理。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現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鼓勵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網絡、郵政等公用企事業單位為市場主體提供上門服務、網上辦理、移動支付、線上查詢等便利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