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我患有糖尿病,辦理了特殊門診。其表示近期發現到醫院拿治療糖尿病的藥物時,只有一種可以進行報銷,而以前是有很多種藥物都可以報銷。現想了解為何該病鐘可報銷藥物變少了,希望相關部門盡快調查答復。
市社保局:11月8日,市社保局工作人員已致電陳先生,回答其提出的問題。湛江市糖尿病門特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范圍和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37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范圍和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粵醫保函〔2021〕193號)以及《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部分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醫保支付標準的補充通知》(粵醫保函〔2021〕225號)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