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長在湛江經開區檢察院集中宣告和訓誡會上向辦案檢察官遞上一封感謝信。
原來,這3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且是在校學生。因法律意識淡薄,在他人的教唆下當街搶劫,但犯罪情節相對較輕,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不大,且主動認罪認罰并與檢察機關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辦案檢察官依法先后作出了不批準逮捕決定和不起訴決定。在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期間,辦案檢察官堅持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多次與3個孩子的父母分別談話談心,了解其家庭的監督幫教情況,同時及時主動與校方溝通聯系,反饋監督幫教情況,消除校方的疑慮,共商有針對性加強返校后的教育工作。
目前,3名涉罪未成年人已順利返回學校。這次集中宣告和訓誡,是一次特殊的教育、一次走心的感化、一次深刻的警醒,彰顯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司法效果和檢察溫情。
據了解,近年來,經開區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努力解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的“急難愁盼”問題,堅持關愛不放縱、寬容不縱容,結合每個家庭不同的情況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教育引導監護人強化監管職責,剛柔相濟地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同時主動聯動校方強化教育工作,確保未成年人繼續接受義務教育,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