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識字的陳大伯到雷州市南興鎮一家銀行的營業網點取款,卻遭遇了沒人肯幫忙簽字的尷尬,大多數人擔心幫其簽名會惹來官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當天上午,陳大伯來到鎮上的一家銀行取款,人很多,排了幾行很長的縱隊。等了好久,終于輪到陳大伯了,好不容易才按了密碼,當營業員打出紙條讓他簽名時,老伯卻不識字。于是,大伯讓旁邊的一位女青年幫忙,那位女青年婉拒了,大伯又請了幾位,均遭婉拒。
營業員等得不耐煩了,連催大伯,大伯干脆讓營業員幫忙簽字,卻遭營業員的一頓訓斥:“不識字怎么也來取款呢?就不能讓家人幫忙領嗎?我簽字是有責任的,這樣的傻事我不會干,快讓開,別人都等不及了。”
看到老伯的窘態,一位排在隊伍后面的男青年上前來幫老伯簽了名,這使陳大伯感動不已。“如果不是那位好心人幫我解了圍,我真的不知怎么辦。真的太感謝那位后生仔了。”陳大伯回憶說。
據老伯介紹,他是一名五保戶,政府發給他們每月130塊的生活補貼費,一般都是弟弟幫著領,當天急著用錢,恰巧弟弟沒空,于是自己取款來了。
記者采訪了該營業網點的營業員李女士及幾位前來取款的群眾,他們表示想幫忙卻擔心因此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不知道如何幫忙才合情合法。
找個人簽名合法嗎?
碰到不識字的老人在銀行取款,幫其簽是否合情合法?記者就此采訪了銀行和律師,湛江市工商銀行辦公室陳主任告訴記者,“取款不會簽字的事在我們市區很少出現,不過我們銀行也有這樣的規定,就是客戶確實不識字無法簽名,可以讓別人代簽,但客戶本人必須按指模確認。”
國家一級律師周漢基認為,在銀行取款時,最好是本人簽名,即使書寫不規范也沒問題,畢竟是本人的手跡;如果取款人確實不識字無法簽名,讓別人代簽后,本人還應該按指模確認。周律師還建議,如果一些老人確實無法簽名,最好是叫親人朋友或村委會的領導帶來身份證幫忙取款,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