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識
????1.引發森林火災的火源有哪幾類?
????引起森林火災發生的火源,通常可分為兩大類,即天然火源和人為火源。
????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條件下產生的熱源,主要包括雷擊火、火山爆發、隕石降落、滾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
????人為火源是指人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源,可分為生產性火源(如燒墾、燒荒、燒木炭、機車噴漏火、開山崩石、放牧、狩獵和燒防火線等)和非生產性火源(如野外做飯、取暖、用火驅蚊驅獸、吸煙、上墳燒紙、小孩玩火等)。人為火源還包括故意放火縱火。
????在人為火源引起的火災中,以上墳燒紙、開墾燒荒、吸煙等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災最多。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關鍵。
????2.為什么近年來森林火災頻發?
????近年來,氣候干旱、全球變暖、毀林開荒,加之厄爾尼諾現象,引起全世界范圍內的氣候變化,使森林火災處于高度活躍期。另外,我國有大面積的次生林,由于樹種單一、疏密不均,且林區情況復雜,林田交錯,火源控制難度很大,極易發生森林火災。
????二、預防常識
????1.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我國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草原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前提和關鍵,森林草原防火必須立足于預防為主。積極消滅、防消結合,是指森林草原火災一旦發生,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把握戰機,采取各種措施,有效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用火有什么規定?
????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申請批準手續,并領取野外用火許可證。
????3.森林一旦發生火情,危害非常大,我們該如何預防森林火災?
????①樹立防火意識。每個人都要從思想上認識到森林火災危害的嚴重性,在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火線,做到防患于未“燃”,個人進入林區活動,時刻不忘森林防火。
????②嚴格控制火源,強化火源管理。嚴格控制野外生產用火,必須的生產用火要實施防火措施,認真執行用火審批制度。不要擅自上山用火,不要在林中生火取暖,不準小孩上山玩火,不在林中亂丟煙頭,在林區不要夜間點火把照明等。
????③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確保不因為個人疏忽引發森林火災。進入林區應自覺向森林防火檢查站交出隨身攜帶的火種,不在山區、林區上墳燒紙。
????④建立防火組織。在防火期內對防火區域進行日常巡查,密切關注林情。
????4.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十不準”規定
????①不準在山上燒黃蜂、燒山趕野獸。
????②不準在林區內丟煙頭。
????③不準在山上燒灰積肥。
????④不準在山上燒木炭。
????⑤不準在山上燒香燭紙錢、放炮竹、放孔明燈。
????⑥不準在山邊林內燒田坎、燒稻草、秸桿。
????⑦不準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⑧不準使用火銃槍械狩獵。
????⑨不準在林區燒烤食物。
????⑩不準在四級以上高火險天氣進入林區內煉山。
????5.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原則:“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時撲火;打小是指撲打剛剛發生的;打了是指撲火的徹底性。既要撲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滅一切余火。
????三、法律責任
????1.森林火災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什么?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2.放火罪、失火罪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故意放火燒毀林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條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構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條二款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