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建議在綠塘河濕地公園內禁止電動車通行,自行車在公園內只能推行,希望相關部門可以采納。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因公園園道區域游客行人較多,為避免車輛進入園區行駛造成安全隱患,根據《湛江市公園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非工作車輛進入公園內停車場以外的區域,管理處已在公園各入口做好車輛禁入的溫馨告示,同時,為方便市民游客停放電動摩托車,公園已在公園各入口處劃分了多處電動車停車區域,公園巡查人員會對駛入公園或停放在公園非停車位的車輛進行勸離工作,今后如發現違停車輛,在不影響安全行駛的前提下,以貼告示條的方式,對車主進行文明警告和禮貌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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