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本人是麻章區藍天花園業主,已在該小區購買車位,小區物業收取管理費100元/月,電動車收費50元/月。我認為藍天花園車位管理費收取過高。請問相關部門,市內各小區停車位收費是否有政府指導價格標準?
麻章區政府:根據文件規定:一、自有產權獨立車位(車庫)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可按車位(車庫)數量或法定產權面積計收,未確定產權面積的以相關機構測繪面積為準。市區具體服務標準:地下(室內)停車場車位收費標準為50-80元/月,架空層、露天車位為30-40元/月,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位為4-10元/月,具體收費方式和標準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按面積計收的單個車位收費不得超過標準上限。二、住宅小區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不在政府定價范圍內,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定價,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