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湛江市自然資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湛江監管分局聯合印發《湛江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了5個方面25條措施,提升城市建設品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措施》包含了鼓勵建設高品質居住區、優化土地供應管理、優化建設工程審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5大方面內容,出臺了一系列利企惠民舉措,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在鼓勵建設高品質居住區方面,《措施》提出了優化公共開放空間和配建設施建筑面積計算規則、鼓勵建筑增設公共開放空間、放寬半開敞空間半計容比例、支持公共服務設施免計容及免計車位、優化停車設施配建標準等。其中,由建設主體配建并無償交付政府的幼兒園、社區用房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公共廁所、公交首末站等公共服務設施,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納入項目車位計算基數。
在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方面,《措施》提出,強化供地管理,堅持市場需求導向,優先安排優質地塊供應。實施土地出讓價款分期支付。對于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房地產項目,可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一個月內繳納50%出讓價款,一年內付清剩余出讓價款后,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實施不動產交易“帶押過戶”,促進土地市場流轉。
在優化建設工程審批方面,《措施》明確,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可分類提交使用土地證明文件。此外,在滿足消防、安全等規范要求,按照相關職能部門的專業規范要求進行建設,且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部分工程建設項目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不改變建筑面積、總高度、層數、外立面總體效果,不影響建筑安全的裝飾裝修(包括夜景工程)、維修整治工程;不改變建筑結構的老舊小區改造更新工程。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推動房地產企業與金融機構精準對接,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此外,商品房項目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未售房源和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在建樓棟,可以辦理在建工程抵押,并可實施“逐套解押”。開發企業可通過商業保險、國有擔保公司擔保函替代不高于保函金額的監管資金,合理釋放房地產企業資金流動性。
在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方面,《措施》優化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政策和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夫妻雙方從80萬元提高到90萬元。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差別,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從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夫妻雙方從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此外,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購買“帶押”二手住房時,可以申請“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