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我是赤坎區體育南路某小區的業主,向小區物業申請在自購車位上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物業以消防安全為由要求我向廣東恒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出具一份消防報告。小區的車位已經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但物業公司仍要求出具消防報告是否合理?希望有關部門盡快核查處理并答復。
赤坎區人民政府:根據湛江市住建局印發的《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湛江市既有住宅物業小區地下汽車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引(試行)》的要求,消防安全評估為現場勘驗環節的工作,業主可委托供電企業和任何具備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依據《國標》的要求對既有小區停車場、汽車庫的供配電和消防安全情況進行現場勘驗。赤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責令物業不得強制要求業主選擇指定檢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