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雀鱔具有極強破壞性、鱷雀鱔不宜食用,且其卵有劇毒、不要隨意放生鱷雀鱔、市民在河流、湖泊或其它水域發現鱷雀鱔,要盡快上報……11月14日,三嶺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向廣大市民發出《關于防治外來物種鱷雀鱔的安全提示》。(據11月16日《湛江晚報》)
近期,海南、廣西、山東、云南、河南等多地發現鱷雀鱔。鱷雀鱔屬于外來物種,缺乏天敵,被稱為“頂級淡水魚殺手”,不僅會吃掉水域內的其它魚類,在食物短缺的情況下甚至會攻擊人類。因此,三嶺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向廣大市民發出《關于防治外來物種鱷雀鱔的安全提示》,是十分必要的。
鱷雀鱔作為觀賞魚從國外引進中國,目前出現在我國多個自然水域的鱷雀鱔,基本上都是屬于人為放生。其實,往自然界放生一些鳥類、魚類等生物,本是人們主動施救、平衡生態的一種環境保護方式。不過,由于缺乏相關放生知識和生態保護常識,許多人隨意放生,往往造成不良后果。像鱷雀鱔這種原產于北美的大型兇猛魚類能長到1米多長,“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幾乎全部通吃”。如若放到天然水域,無疑會給當地水體生態系統帶來滅頂之災。
同樣,國內許多媒體都曾報道過不科學的放生行為。比如,有人把毒蛇等放生到居民區周邊,有人把陸地龜放進水里、把淡水龜放進海里……種種盲目做法既是對被放生動物的不負責任,也給自然生態系統以及人類居住環境埋下風險隱患。
放生不僅需要一定的科學知識,還受到法律嚴格制約,盲目隨意放生涉嫌違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條也特別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未經批準,擅自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丟棄的外來物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這無疑是必要之舉。
數據顯示,包括鱷雀鱔、食人魚等在內的入侵物種在我國已達660多種。我市有關部門應重視防范外來物種入侵,發揮“互聯網+”優勢,加強科普宣傳工作,教育公眾認識外來物種的危害性。當然,防止外來物種入侵最有效的辦法還是從源頭上進行控制,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同時完善制度設計,建立健全對外來物種入侵的防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