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坡頭區海灣南路的恒大綠洲小區目前未配套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議盡快覆蓋,便民利民。
坡頭區人民政府:南調街道辦事處經查,既有物業加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標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DBJ/T15-150-2018)的相關規定執行。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的要求,小區物業管理機構僅對具備建設條件的充電設施項目出具同意安裝的意見。而個人申請安裝固定車位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目前不具備消防及廣東省標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的相關規定的要求,無法滿足加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因此物業管理單位無法為業主開具安裝充電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