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統計數據
2021年,全國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8萬余起,其中廣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500余起。今年以來,廣東已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455起,平均每天5至6起。
今年8月8日,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聯合印發《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下稱《方案》),首次全方位明確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明確了市場監管、工信、公安、住建、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的責任,確保形成有效監管合力。

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個階段:
動員部署:2022年8月31日前
組織實施: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總結驗收: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個確保”目標:
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
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要求:
2023年8月底前——
全省各村(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
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
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
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院(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

《工作方案》還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全面掌握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生產、流通、使用、維修等基礎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同時,由鄉鎮、街道牽頭,發動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