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我是赤坎區海田路5號興華廣場住宅小區的業主,物業于7月初未經業主同意,私自發公告表示要安裝電動車充電樁。希望相關部門盡快核查處理。
赤坎區人民政府:赤坎區民主街道答復如下:近幾年,各地由電動車引起火災事故頻發,我區也發生了多起由于電動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居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為了切實消除電動車消防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消安委印發了《全市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湛消安委[2022]5號),區消安委印發了《赤坎區消安委“春風利劍”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赤坎區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赤消安委[2022]28號),要求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建設。民主街道消防安全員在檢查興華小區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時,發現電動車充電只設簡單插座進行充電,為了消除電動車消防安全隱患,民主街道消防安全檢查員對該場所發出整改通知書,建議該場所按實際情況安裝智能充電裝置,切實消除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