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吳川市檢察院依法對陳某甲、陳某乙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提起公訴。
去年1月,犯罪嫌疑人陳某丙駕駛木質漁船搭載陳某甲、陳某乙在禁漁區吳川吳陽金海岸海域使用禁用漁具電拖網進行捕撈水產品,后被廣東省漁政總隊吳川大隊當場查獲,現場檢查出捕撈作業網具一套(含電纜、網、電球)。
檢察官提醒,根據法律規定,在禁漁期或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捕撈的,即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3月23日,吳川市檢察院依法對陳某甲、陳某乙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提起公訴。
去年1月,犯罪嫌疑人陳某丙駕駛木質漁船搭載陳某甲、陳某乙在禁漁區吳川吳陽金海岸海域使用禁用漁具電拖網進行捕撈水產品,后被廣東省漁政總隊吳川大隊當場查獲,現場檢查出捕撈作業網具一套(含電纜、網、電球)。
檢察官提醒,根據法律規定,在禁漁期或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捕撈的,即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