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嚴打擅自改變車輛外形交通違法行為。
近日,吳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結合“春風利劍”專項行動,組織民警加強路面巡邏管控,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嚴查嚴管高壓態勢,加大對擅自改變機動車外觀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對違法者依法實施處罰,并責令恢復車輛原狀,有效消除路面安全隱患。
3月5日16時許,交警吳川大隊梅菉中隊執勤民警加強轄區路面巡邏管控,當執勤巡邏至解放路時,發現一輛號牌為浙B×××23的玫紅色小車涉嫌擅自非法改裝車輛外形,立即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小車不但改變了車身原有顏色,還對排氣管進行了改裝,對車頭、車尾等部位進行了加裝,車主、駕駛人李某某對其“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交通違法行為坦白承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執勤民警對該車輛車主、駕駛人李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指出非法改變車輛外形,不僅是違法行為,而且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尤其不能為了彰顯個性、追求刺激,擅自改裝車輛排氣系統制造噪音擾民。民警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恢復車輛原狀。
交警提醒:個別車主、駕駛人為了“酷炫”,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違法,在機動車車身上噴涂粘貼標識,甚至加裝尾翼、排氣管、照明裝置、禮炮、立體裝飾物或拆卸座椅等,違法規定改變車輛外觀結構;還有個別車主、駕駛人為逃避電子警察拍攝,甚至故意污損、遮擋、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等;這些交通違法不僅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甚至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請廣大車主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