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我是廉江市環市北路幸福里小區的業主,2018年的時候小區業主集體向開發商繳納了70萬元左右的維修基金但至今仍未到賬。維修基金是有5年期限,現距離到期只剩幾個月。小區一共有168戶業主,但只有4戶業主維修基金到賬。2021年2月,小區內所有消防報警器均不見蹤影,多次催促物業盡快安裝消防報警器,但物業均不給予受理。2018年交的維修基金,2019年才拿到房產證,現咨詢先交維修基金才發房產證是否合理。現希望相關部門督促開發商盡快發放維修基金,并督促物業盡快安裝消防報警器。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級處理平臺:1、關于維修資金問題。接到幸福里業主投訴后,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責令開發商盡快將代收業主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到銀行專戶。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以及第十三條“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因此,交維修資金后發證是合理的。2、關于消防報警器問題。經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股工作人員調查了解,物業管理人鄧先生稱消防報警器給外來裝修人員拆走,已報派出所處理,爭取春節后將消防報警器安裝回來。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督促幸福里小區管理人盡快修復消防報警器,切實做好小區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