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山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嫌非法拘禁案的2名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的家長發出首份《督促監護令》,督促、引導家長依法履行監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職責,筑牢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
霞山區檢察院依托霞山區司法局的調查評估意見,初步了解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個人表現及家庭情況,同時自行開展社會調查,與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談話,發現該案2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平日忙于工作,對孩子的生活疏于監管,2名涉案未成年人在缺少父母的陪伴關愛下,在社會結交不良朋友,糾集在一起共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根據調查情況可知,家庭的監護缺位和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因果關系。
針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環境和監護狀況,霞山區檢察院制定了具有針對性的督促監護令,提出重點監護措施:監護人要教育和引導涉案未成年人遵紀守法、自律自愛,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預防和制止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合理管教;配合檢察機關做好附條件不起訴監督考察工作。
承辦檢察官在向附條件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訴時,同時向該兩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令》。宣讀監護令后,檢察官和未成年人及其父母進行座談,深入分析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監護上的失職表現和原因,就如何加強家庭教育和家庭監護提出指導措施和要求,責令家長認真反思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求其嚴格履行監護職責,切實推動督促監護令取得實效。
下一步,霞山區檢察院將聯同婦聯、社工等單位,組織親職教育,對督促監護的家庭進行一對一幫扶和專業化家庭教育指導,并在一定期限開展考察工作,充分了解督促監護令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