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海事部門開展“柔性執法”,對海上首例“輕微免罰”的船舶違法行為作出“免于處罰”決定。
日前,湛江東海島海事處智慧海事監管中心遠程核查發現,在中科合資廣東煉化一體化項目液化烴碼頭施工區一艘船舶船尾未標注船名船籍港(指船舶所有人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的港口,亦稱船舶登記港),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執法大隊前往調查處理。
海事執法人員經現場調查發現,該船船名為“鼎XX”,在進行油漆作業時覆蓋了原有船名,由于工期緊等原因,未及時將船名船籍港重新標識。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船方進行整改,并向船方說明船名船籍港標識不清的危害。隨后,執法人員對該船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發現該船本次涉嫌違法行為符合《廣東海事局柔性執法工作指導意見》“輕微免罰”情形,海事部門最后作出“免于處罰”的決定。
海事部門有關負責人指出,本次“柔性執法”既提升了執法溫度,又加強了法規的宣貫,溫暖了群眾的心。
(來源:湛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