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中院在高鐵湛江西站等對100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11月26日《湛江日報》)
近年來,曝光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已成常態。這種常態,既是懲治“老賴”的必要,更是建設誠信社會的必要。
法律的權威通過裁判及對生效裁判的執行得以實現,惡意規避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是最大的不誠信和最大的蔑視規則。隨著交通便利度增加,人們的出行和流動成本更低,逃避責任的機會隨之增多。一旦某個“老賴”脫離原來的工作生活圈子去到其他地方,基本上感受不到來自熟人社會的道德壓力,法院傳統的執行措施也難以發揮制裁和限制作用。在新的環境中,“老賴”完全有可能“重操舊業”“故技重施”,于是“賴”完一趟就換一個地方,換一個地方又“賴”一趟,影響惡劣。
而對“老賴”進行曝光,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法院的執行工作。有部分“老賴”不懼拘留、罰款、限制出境等硬手段,卻十分害怕被曝光的軟措施。在執行實踐中,有些失信被執行人頂不住曝光帶來的輿論壓力,主動到法院履行法律義務,這樣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提升了司法效率。更關鍵的是,曝光“老賴”利于誠信社會建設,在高鐵站、商業區等公共場所對“老賴”進行曝光,本就是一堂“誠信公開課”。
近年來,國內各地法院在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工作上“奇招頻出”,如杭州有法院通過微信朋友圈小程序投放“懸賞令”,向“老賴”的親友、同事的微信朋友圈進行精準投放,曝光其失信內容,并鼓勵知情人舉報財產線索;還有法院給“老賴”定制專門的手機彩鈴,電話號碼標注為“失信被執行人”,打個電話都會曝光“老賴”身份。而近年來,湛江兩級法院持續通過高鐵站、商場電子大屏和公交車內LCD屏滾動播放等各種方式曝光“老賴”,也收到了不俗效果。但在堅持常規曝光方式的同時,亟待創新對“老賴”的大數據管理。
盡管目前的曝光方式有覆蓋面廣、流動性強、受眾多等優點,但也存在碎片化、停留時間短等短板。比如公交車LCD屏滾動播放的曝光信息,筆者坐車時遇到過好多次,但由于LCD屏很小且模糊,就連頭像也看不清,而且每一個頁面停留時間短,往往一閃而過又不可查詢,即便疑似熟人也不容易確認。更關鍵的是,無論是高鐵站、商場的電子大屏,又抑或是電視、公交上的曝光平臺,都不可能全天候、高頻率、大范圍地發布“老賴”信息,碎片化之下傳播力、影響力有限。因此,創新對“老賴”的大數據管理,用大數據破解“執行難”,建設一個可供翻閱、查詢、提供線索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就很有必要。
期待湛江在大數據治“老賴”方面能有更多積極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