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交警支隊高規格部署推進,堅持問題導向,多措并舉推動市區交通環境整齊規范文明有序,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得到全面加強。(11月13日《湛江日報》)
今年1至10月,全市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財產損失同比下降11.26%、8.24%、10.34%、19.38%,全市未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市區道路擁堵指數為1.31,同比下降1.53%——11月13日《湛江日報》刊登的這份交通安全“成績單”,著實可圈可點。一來,是在全市范圍內,4項涉交通事故的主要數據都取得了雙位數或接近雙位數的明顯下降;二來,是在湛江市區,擁堵指數保持在“暢通”級別,而且還“同比下降了1.53%”,在汽車保有量日益增加的今天,能交出這樣的答卷殊為不易。
這些數據的背后,是交通更暢順、出行更安全的獲得感與安全感“雙提升”。一方面,這有賴于交警部門的給力整治。從報道來看,交警部門的治理水平確實是有了明顯的提高,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常態整治機制日益完善,定期組織“湛江市公安局千警上路”“交警大兵團作戰”“逢5統一行動”等集中整治行動;二是認清了以往點多面廣、分散作戰的短板,形成了以點破面的新戰法,以市區47個主要交通路口、87條主次干道為重點,聚焦整治突出問題,著力解決亂點、黑點、盲點。其實,這也得益于交警在大數據應用上的推廣和進步,其中的好經驗應該好好總結推廣。
交通安全“答卷”交出好成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近年文明城市創建形成的齊抓共管機制是有效的。比如在市區各主要交通路口,經常能看到“紅馬甲”的身影,又比如在湛江日報以及新媒體上經常能看到交通安全的宣傳報道,他們所發揮的勸導、宣傳作用同樣不可忽視。在筆者看來,廣大市民是交通出行的主體,只有大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才能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所以無論是宣傳教育,又抑或是重點整治,關鍵都是要“以人為本”,緊緊抓住“人”這個因素。無論依法處理,還是“柔性”措施,都只是手段,讓違反交通規則者認識錯誤、愿意改正,全面提升全體市民的交通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安全意識,使文明行為變成日常的行為習慣,才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最根本力量。
要實現文明交通的長效治理,必須堅持不懈、久久為功。交警部門應更多地在提升治理方法和水平上下功夫,探索創新“智治”之法;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把交通安全整治作為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環提升協作之能;各機關單位、學校、新聞媒體也應參與到交通文明工作中來,加大宣傳力度,形成濃厚氛圍,尤其是要學習交警部門在“兩微一抖”新媒體平臺上的宣傳方法,進一步提升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