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輛汽車車窗被砸。通訊員供圖
近3個月,霞山區接連發生汽車被破窗盜竊財物的案件,雖然被盜走的車內財物數額不大,但對于車主而言,修復被砸毀的車窗玻璃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而且影響正常用車。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經過全力偵查,于近日先后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偵破盜竊車內財物案件一批。
專挑偏僻地段“下手”
2020年10月13日凌晨,在霞山區樂山西路和屋山北邊村籃球場附近路邊,先后有兩輛小車被砸破車窗,車內凌亂,有翻找痕跡,所幸車內沒有貴重物品和現金。
事隔將近一個月,2020年11月11日凌晨,樂山西路路邊再度發生破車窗案件,一輛小車主、副駕駛中間的扶手箱內有300元現金被盜。霞山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人員經現場勘查,認定作案手法與之前2起案件類似,犯罪嫌疑人先砸爆副駕駛座車窗玻璃,再撬開整塊琉璃,然后從車窗躍入車內翻找財物。霞山公安分局海頭派出所迅速組織力量對幾起案件開展串并偵查,然而在調查初期,因為案發現場路段都較為偏僻,加上凌晨人煙稀少,光線昏暗,無法準確鎖定犯罪嫌疑人。
海頭派出所游警官說:“事發后,我們幾個民警從凌晨伏擊到清晨6點多,其余時間則安排人員開車巡邏震懾。但犯罪嫌疑人作案隨機性很大,11月11日案發后,犯罪嫌疑人便不再出現,轄區也沒再次發生破車窗案件,這給偵查造成很大困難。”
2020年11月28日,沉寂了17天的“爆車賊”再一次露頭。12月底,海頭派出所轄區不同地段發生了10余起盜竊車內財物案件。犯罪嫌疑人肆無忌憚,瘋狂作案,一起案發現場監控視頻顯示,犯罪嫌疑人在砸車窗時觸發汽車自動報警,他擔心被人發現立即逃開,但過了一會兒發現并沒有人前來察看,于是再次回頭對該車下手,在報警器持續的蜂鳴聲中,把車窗砸爛。
海頭派出所在出動警力連夜巡邏伏擊,同時調取、運用大數據信息,成功鎖定“爆窗車賊”的真實身份為林某龍(男,32歲,湛江市霞山區人)。2020年12月31日,經過長達8小時的蹲點守候,民警將其成功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龍已如實供述其實施20余起盜竊案件的犯罪事實,并以涉嫌盜竊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紅包車”最受“青睞”
林某龍系列盜竊車內財物案件告破的同時,海頭派出所轄區另一系列破車窗案件的偵破工作也迎來曙光。
2020年12月27日凌晨1時至5時,霞山區屋山桃園舊建材市場內一塊空地有17輛汽車接連被破窗,車內的身份證、銀行卡和少量現金被盜竊。17輛車破窗手法與林某龍盜竊車內財物案件類似,所以民警在接到報警初期一度懷疑是林某龍所為,但在審訊后排除了他的嫌疑。與此同時,霞山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傳來消息,技術人員根據現場提取的物證,精準鎖定了一名貴州籍男子吳某智(25歲)有重大作案嫌疑。2021年1月5日,民警趕赴深圳市抓獲吳某智。
經審訊,吳某智曾先后因盜竊摩托車和車內財物被判刑,刑滿釋放后重操舊業,流竄于湖南、廣西和廣東深圳、佛山、東莞、肇慶、茂名等地,破車窗盜竊財物。吳某智喜歡刷短視頻,看到哪里風景好就去哪里,他沒有正當職業,便用沿路破車窗偷來的財物充當旅費。2020年12月底,他從廣西北海乘大巴車來到湛江,在湛江火車南站附近住下后,于27日凌晨竄到屋山桃園舊建材市場內一片停滿汽車的空地實施作案。
吳某智服刑兩次,在作案過程中特別小心謹慎。據交代,他認為凌晨1時至5時是“最佳”作案時間,專挑偏僻且無專人看管的路邊或空地。至于如何挑選作案車輛,吳某智的回答對于廣大車主而言也很有警示意義。有些車主喜歡在車內放紅包,里面裝上含有“6”或“8”數額的現金,寓意行車平平安安。雖然紅包不大,但足以吸引像林某龍、吳某智這樣“爆車賊”的注意力,成為他們破車取物的首選。
警方提醒——
時值年關,市民購置年貨、走親訪友,正是用車的高峰時間。警方結合近期偵破的系列盜竊車內財物案件特點,提醒廣大車主朋友:
一、盡量將車停在有人看管或者有監控的停車場,避免隨意停放。
二、車內視線所及之處,不要放置任何貴重或者看似貴重的物品,車輛儲物盒、扶手箱、后備箱等儲物空間不要放置貴重物品。最好給自己的愛車貼上車膜,防止車內物品一目了然地呈現在犯罪嫌疑人面前。
三、為車輛配備報警設備,既可保護自己的財產又能起到震懾犯罪的作用。
四、一旦發現車輛門窗被人為破壞、財物被盜,及時報警,并盡量保持案發現場原貌,不要隨意翻動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