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 今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完成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大修。
新個稅法雖然自2019年1月1日實施,但部分減稅紅利卻從今年10月1日開始。10月1日起納稅人繳納個稅將面臨的這些變化,關系每個人的錢包。變化一:“起征點”上調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通常所說的“起征點”)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并執行新的稅率表。
此外,對納稅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變化二:低稅率級距擴大
新個稅法保留了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但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
“這意味著,廣大納稅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減稅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說。變化三:新設專項扣除
新個稅法新設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可在申報納稅時予以稅前扣除,從而切實降低稅負。
本月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抓緊明確上述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和標準,確??鄢蟮膽{稅收入起點明顯高于5000元,并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變化四:優化稅務服務
目前,稅務總局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提高辦稅效率,減輕辦稅負擔,確保將改革紅利不折不扣送至納稅人手中。
此外,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