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聞網訊:根據省公安廳交管局做好取消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相關工作的部署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廣東省取消機動車駕駛人長途駕駛項目考試。
為確保我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順利平穩過渡,交警支隊車管所及時做好宣傳公告及相關駕考資料排查摸底工作,一方面向駕校、學員宣傳駕考新政,另一方面對所有駕校報考未通過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情況(含符合條件未預約、已預約未參加長途駕駛項目考試和長途駕駛項目考試不合格)進行核查統計,對已收取學員長途考試費用而未參加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一律要求駕校全部退回該項目考試費。
目前,我市交警支隊車管所積極推進落實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制度改革工作,進一步改進考試組織、優化考試程序、方便群眾考試,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加快我市小汽車科目二場地改造工作,協調湛江市基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落實科目三考試安全員配置工作,推進考試業務向縣級車管部門下放,進一步消化考試積壓業務,有效確保駕考新政在我市順利推行和平穩過渡。
4月1日起,我省取消機動車駕駛人長途駕駛項目考試后,考試工作將作如下調整:
1、2017年4月1日前已經通過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下稱“139號令”)相關規定參加剩余科目的考試。
2、2017年4月1日前未通過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含符合條件未預約、已預約未參加長途駕駛項目考試和長途駕駛項目考試不合格),在2017年4月1日(含)后,不再參加長途駕駛項目考試,按139號令相關規定參加剩余科目的考試。
3、2017年3月31日起,各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簽章點停止受理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簽章業務。3月30日(含)之前受理的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簽章業務,3月31日須全部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