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章法院湖光法庭法官蘇柏求在村委會調解平臺成功調解一起家事糾紛后,向男女雙方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希望雙方在離婚后繼續給予孩子關愛,持續關注孩子健康成長。
據了解,楊某與韋某經人介紹相識,于2016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三子。二人婚后爭吵不斷,矛盾日深。韋某外出工作,楊某在家照顧三個孩子,楊某不滿韋某從不關心楊某的身體健康,也不重視楊某在家庭家務上的付出,韋某父母也時常偏幫韋某,雙方關系不斷惡化,無法共同生活。2024年,楊某遂到麻章法院湖光法庭起訴離婚。
案件承辦法官蘇柏求在第一次開庭后,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現階段情緒都比較激動,若是簡單一判了之,法結易解,雙方心結難解,所以蘇柏求法官團隊決定“送法上門”,聯合婦聯、村干部到當事人家里進行調解。蘇柏求法官團隊來到村委會了解情況,并組織法院特邀調解員村支書對該案件進行聯合調解。
“這個案子確實不容易調解,但是三個孩子還這么小,如果父母一直吵架,家庭氛圍不和諧,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長,我們盡力而為,也想請您一起做做他們的思想工作。”隨后,蘇柏求法官團隊和村支書對雙方當事人分別開展了調解工作。
在村委會調解平臺,作為法院的特邀調解員,村支書耐心安撫楊某,分析利弊,“我能懂你心里的苦,但生活總是要向前看的”“孩子的撫養權不是意氣之爭,我們要從最有利于孩子成長這一目標來考慮”。
在韋某家里,蘇柏求法官組織了家庭會議式調解,雙方的“媒人”姑姑、韋某父親等重要家庭成員均參與了調解。“韋某現在做什么工作?”“家里現在住了幾口人?”“孩子主要是誰帶?”法官和書記員通過嘮家常的方式,讓緊繃的氛圍慢慢緩和下來。
“什么事都好商量,主要是孩子的撫養權我不想放棄。”韋某也一改開庭時的強硬態度。
在村支書和法官團隊的“背對背”和“面對面”的輪番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慢慢解開,兩人從“翻舊賬”、互相數落到緩和對立情緒、改變對抗態度,最終放下心中積怨,同意離婚。在蘇柏求法官的主持下,兩人對孩子撫養權、經濟補償金等事宜達成一致調解協議,雙方和平分手。
今年以來,湖光法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聯合鎮婦聯設立“桐花樹和美家事法官調解工作室”,在辦理家事糾紛中堅持柔性司法,注重情感修復,積極與婦聯、村干部、鄉賢和當事人家庭成員等各方力量開展聯合調解,推動家事糾紛就地解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